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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是人,有自己的偏見。
常常擔心自己是否不夠客觀。
所以我常常做一個練習。
類似的事件,如果主詞換了,我的立場是否不變。
例如:示威抗議。
香港人上街抗議爭自由,我支持。
那美國人上街抗議爭種族平等,我是否也支持。
當然。絕對支持。
香港政府用過度的暴力鎮壓,我反對。
那美國政府用過度的暴力鎮壓,我是否也反對。
當然,必須要反對。
順帶一提,抗議的界線在哪裡,暴力的抗議是否要支持?
我覺得社會自有那把尺。
如果抗議的理由不是為了公義,也沒有正當性。
自然而然不會有人支持,沒多少人上街,也沒多少人會公開或私下提供援助。
另外,趁火打劫並不是抗議的一部分。趁火打劫就只是趁火打劫。
這群人必須跟有特定訴求的抗議群眾分開來看。
不管往後被捉到的時候用什麼論述來粉飾這種行為,錯的就是錯的,最好是別濫用這種論述,不然反而在弱化抗議訴求,害到抗議者。
言歸正傳,必須常常做像避免產生偏見的練習。
我的指導教授告訴我,他覺得做研究最重要的是,要做value-free的研究。
我覺得這是金律良言。非常受用。
在台灣的政壇亦然。換掉政黨名稱、政治人物名字我是否立場不變。
這點我更有把握了,因為我現在兩個政黨都不太喜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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