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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咖啡館裡總愛寫點東西,並不是因為有什麼非抒發不可的想法,而是戀上寫中文字的感覺。可以不假思索地、可以不懼錯誤地、可以不須推敲地,行雲流水般任筆飛馳,如同我喜歡的一句:縱筆急書。

明明上課筆記偶爾也會寫中文,總覺得還是想寫中文,想寫如畫幾何圖型般的,直線居多的、適合丟在格子裡的文字。明明自己寫字很愛彎來彎去一點都不正,比起很多中規中矩的字或如龍飛鳳舞的字,我的字實在很醜,很像在不停轉圈,又亂又沒慣例可循。

看來字真的會隨個性改變。
以前寫字很正方、很大、很一板一眼,現在寫字很愛亂轉彎、變小、很隨便,最神奇的是,兩種都寫得很醜,我想是我沒有美術細胞吧,我覺得寫中文字要寫得美,得要有畫圖天份。還好我打字打得快~耶~我愛無蝦米~~!! (好愛亂扯)

一時三刻,咖啡館裡的人忽然爆增,Denver的閒人真多…。

好羨慕字漂亮的人喔~~因為我字醜~~
寫著寫著突然很想寫書法,我想其實是因為不想念書。

岔題一下,想來頗詭異,每天的一開始我不是在msn上找人閒扯就是在看敗德卡通,好個健康的青年人~~。

回到字與個性,所以現在個性比以前圓滑、世故、不直率或者是扭曲、古怪? 以前正直而現在小心眼? 以前正經(這個第一個推翻),而現在因循苟且(這我承認)? 不覺得自己的本質變了,我以為只是表現方式變了罷了~,但我的字卻出賣了我? 我的本質其實在字體蛻變的過程中,如沙漏裡的沙般滴盡。

算了,現在這樣寫字比較省筆芯(勤儉持家~勤儉持家~)。


(原作:被佛洛伊德逼瘋的去年秋天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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